
不動產權證上寫誰的名字重要嗎?
來源:上海房產律師網 作者:上海律師 時間:2018-09-19
摘要:如今,房產證逐步停止發放,取而代之的是不動產權證,但是原房產證繼續有效。不過,什么是《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權證上寫誰的名字重要嗎?不動產登記工作是由誰負責?下面由小編詳細講解。
《不動產權證書》是指國土資源部制定的不動產登記簿證,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國土資源部制定的不動產登記簿證樣式《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正式啟用。不動產登記機構啟用新的不動產登記簿證后,原有的各類不動產登記簿、權屬證書和登記證明樣式將逐步停止發放,以前依法制作并記載登記內容的土地登記卡和歸戶卡、房屋登記簿等簿冊繼續有效,已經依法發放的《集體土地所有證》等證書、證明繼續有效。
那么,不動產權證上寫誰的名字重要嗎?
根據《物權法》第9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就拿房子為例吧,房產所有權的最高效力來自于房產登記,要想獲得房子的所有權,必須辦理房產登記,取得不動產權證。
但是,不動產權證上有你的名字≠房子是你的。
根據《物權法》第17條規定,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所以,不動產權證上寫誰的名字不是那么的重要,不動產登記簿上有你的名字才可靠。不動產登記簿由不動產登記機構負責管理,并永久保存,而不動產權證書則向申請人發放,是享有不動產物權的證明。
話說回來,不動產登記工作是由誰負責?
1、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全國不動產登記工作。
2、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確定一個部門為本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
3、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由所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分別辦理。
4、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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