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有房屋應該如何分割?
來源:信息時報 作者:未知 時間:2018-01-22
摘要:共有房屋應該如何分割?首先要看共有人對房產的共有形式是屬于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因為不同共有形式其分割份額不同。下面上海最好的房產律師為您詳細講解。
房屋析產,是指房屋共有人通過協議、法院裁判等方式,依據一定的標準,將共有的房屋予以分割。越秀法院民三庭李昇毅法官表示,析產的前提是看共有人對房產的共有形式是屬于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
共同共有,是指各共有人不分份額地共同享有房產權利,一般基于共同生活關系產生,如夫妻共有房產、家庭共有房產等。按份共有,則是指各共有人按特定份額享有共有房產權利,如通過繼承、贈與等方式確定了各共有人的具體份額,或者共同購房時各共有人約定按照出資比例享有房產份額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十九條規定,在共有人之間無特別約定的情況下,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房產,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房產,例如離婚時夫妻要求分割共同共有的產權房屋。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條規定:“共有人可以協商確定分割方式。達不成協議,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分割并且不會因分割減損價值的,應當對實物予以分割;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按照上述規定,共有房屋析產包括實物分割、折價分割和變價分割三種方式。具體而言:
一,實物分割,是指直接分割房產,在各共有權人均主張取得房屋,并且房屋滿足實物分割的條件時適用。舉例而言,如一棟兩層樓的房屋,兩個產權人等份共有,則可以考慮各分得一層房屋的所有權。二,折價分割,是指房屋作價補償,即由其中一個或者部分共有人取得房屋全部所有權,并對放棄產權的其他共有人作出補償。三,變價分割,是指所有共有人均不愿取得房屋所有權,通過將房屋出售或者拍賣等方式,將賣得的價款按照產權份額進行分配。
因此,共有房屋析產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上述三種分割形式進行。而各共有人在析產過程,既要考慮經濟效益最大化,亦應在公平合理、互諒互讓的基礎上充分協商,減少訟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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