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客能否擅自改建出租房?
來源:找法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8-10-26
摘要:租客改建出租房,應經房東同意,并辦理合法建設手續,否則屬于違章建筑,同時也侵犯了出租房屋所有權,房東可以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首先,租客擅自改裝房屋屬于違約的行為,屬于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的性質使用租賃物。出租人發現后有不同解決方式。
1、要求恢復原狀,租客擅自改裝行為還未破壞到房屋,像是把白墻粉刷成其他顏色的,出租人可以要求租客把墻體顏色刷成原來的白色。
2、賠償損失,改裝導致房租毀損的,出租人可以要求租客賠償所造成的實際損失。
3、解除租賃合同,承租人不按合同約定使用房租,出租人享有法定的解除合同的權利,在租期未到的情況下也不構成違約,同時解除后仍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租客除了不按約定的方式使用租賃的房屋,有以下兩種行為的,出租人也可以解除租賃合同:
1、租客沒有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在合理的期限內承租人還是逾期不支付的。有正當理由如在外出差,或者出租人沒有給合理期限的,出租人就不具有單方解除的權利。
2、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于第三人的。在租期未到因工作變動不能不搬離的情況普遍存在,此時若要轉租就要經過房東的同意,否則轉租的行為就構成違約,房東可以直接解除合同并要求違約責任。
最后,解除租賃合同通常伴違約責任,要是像店面、寫字樓層被改裝,造成的損失相對較大,違約責任也就重,雙方可以協商確定,無法協商的,可以找個律師介入,幫忙收集證據確定承擔責任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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