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產糾紛訴訟費怎么算?
來源:上海房產律師網 作者:上海律師 時間:2017-08-10
摘要:房產糾紛訴訟費到底怎么算?房產糾紛案件屬于財產案件,其訴訟費根據標的額收費,要看房產的價值。詳情,請看上海經驗豐富的房產律師在下文的講述。
一、訴訟費
訴訟費是你在起訴時候需要交給法院的。訴訟費由原告預交,官司結束以后由敗訴方承擔。就是說,你交了訴訟費,如果官司你贏了,法院會把訴訟費退還給你的。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規定,財產案件訴訟費的收取標準如下:
財產案件的案件受理費(即訴訟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按照上述標準,如果你的訴訟標的是200萬元的話,你需要交納訴訟費22800元。如果你困難,可以起訴時候申請緩交訴訟費;如果是簡易程序,減半收取訴訟費用,就是只收11***元。
二、案件受理費
主要包括:
(一)第一審案件受理費;
(二)第二審案件受理費;
(三)再審案件中,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下列案件不交納案件受理費:
(一)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程序審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
(三)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
(四)賠償案件。
根據民事訴訟法和訴訟法規定的審判監督程序審理的案件,當事人不交納案件受理費。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當事人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
(二)當事人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訴,第一審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
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下列事項,應當交納申請費:
(一)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
(二)申請保全措施;
(三)申請支付令;
(四)申請公示催告;
(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
(六)申請破產;
(七)申請海事強制令、共同海損理算、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海事債權登記、船舶優先權催告;
(八)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和國外仲裁機構裁決。
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由人民法院按照國家規定標準代為收取。
訴訟過程中因鑒定、公告、勘驗、翻譯、評估、拍賣、變賣、倉儲、保管、運輸、船舶等發生的依法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人民法院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決定由當事人直接支付給有關機構或者單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二、律師費
1、律師費雖然每個省都有收費標準,但實際上主要是雙方協商確定,根據案件難易程度可以在標準收費的基礎上上下浮動。給出湖南省律師收費標準給你參考:
2、涉及財產關系的,依照爭議標的在規定的比例幅度內分段累計收費:
爭議標的收費標準
1萬元以下 500—1500元/件
1—10萬元(含10萬元) 4—5%
10—50萬元(含50萬元) 3—4%
50—100萬元(含100萬元) 2—3%
100—500萬元(含500萬元) 1—2%
500—1000萬元(含1000萬元) 0.5—1%
1000萬元以上 0.5%
案情復雜或影響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標準以上與當事人協商收費,但最高不得超過規定標準的3倍。
如果按照這個標準收費,律師費大約在34100元到57000元之間收取。
3、律師函的費用:在2000到6000元之間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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