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有產權房申請條件是什么?
來源:上海房產律師網 作者:上海律師 時間:2019-01-31
摘要:只有滿足共有產權房條件才能進行共有產權房申請,下面小編就以上海為例,詳細介紹共有產權房申請條件。
上海市共有產權房申請條件如下:
(一)本市城鎮居民家庭:
1. 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且共同生活;
2. 家庭成員在本市實際居住,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連續滿3年,且在提出申請所在地的城鎮常住戶口連續滿2年。
3.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4. 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萬元(含7.2萬元)、人均財產低于18萬元(含18萬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財產標準按前述標準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萬元(含8.64萬元)、人均財產低于21.6萬元(含21.6萬元)。
5. 家庭成員在提出申請前5年內未發生過住房出售行為和贈與行為,但家庭成員之間住房贈與行為除外。
同時符合上述標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單身人士(包括未婚、喪偶、或者離婚滿3年的人士),男性年滿28周歲、女性年滿25周歲,可以單獨申請購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
(二)非本市戶籍居民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可申請本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
1. 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 ;
2. 在本市無住房;
不能在上海有商品房、共有產權房、經濟適用房等各類住房。
3. 已婚;
外地戶籍必須已婚,這和上海限購條件一致,單親家庭、單身家庭不可申請。
4. 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滿5年;
這與上海限購的社保繳納年限要求一致。
5. 符合本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收入和財產準入標準。
目前住房標準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5平方米以下;收入和財產標準為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6000元以下、人均財產18萬元以下;
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財產標準按前述標準上浮20%,及人均月可支配收入7200元以下、人均財產低于21.6萬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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