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私房動遷遺產繼承案例分析
來源:上海房產律師網 作者:上海律師 時間:2022-01-26
【法院案例】 上海某區法院認為,繼承人可以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但繼承人對于繼承的方式意見不一,且按照繼承法的相關規定,可能存在涉及繼承法律關系的其他多種因素,而本案的基礎法律關系為共有糾紛,在繼承人不能對繼承問題達成一致的情況下,本案僅可以確定被繼承人征收利益的份額,而不能將繼承糾紛在本案中一并處理,繼承人可以另行協商或訴訟。 故對于原告要求繼承系爭房屋征收利益中被繼承人的全部征收利益,并由向其支付該款的訴訟請求,本案不作處理。 一審判決,確認被繼承人在上海市海寧路XXX弄XXX號房屋的征收安置利益為XX萬元。 律師認為,動遷補償款分割與繼承混合案件中,如果被繼承人在同一法律關系當中,被繼承人之間沒有爭議,法院可以在判決確認動遷補償款份額同時,依法按照繼承判決給具體被繼承人,而無需另案起訴。 在實踐中,不同的法院可能會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通俗的說法是“三塊磚”,也就是房屋磚頭部分的價值。其實就是指房屋價值補償,具體而言,包括房屋評估價格、房屋價格補貼和房屋套型面積補貼。 《上海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細則》(2011)第27條(征收居住房屋的補償、補貼和獎勵)征收居住房屋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按照本細則規定給予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以下補償、補助: (一) 被征收房屋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 (二) 價格補貼; (三) 特定房屋類型的套型面積補貼; (四) 居住困難戶的保障補貼; (五) 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 上述規定中的(一)、(二)、(三)合稱房屋價值補償,即俗稱的“三塊磚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