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16萬買的房子拆遷了,能賠419萬!賣家反悔稱合同無效?
來源:上海房產律師網 作者:上海律師 時間:2022-03-14
“這原來是我的房子,拆遷款得分我一半”
“房子我都買了十幾年了,憑什么分你一半?”
2003年,魏女士在當地村落花了十六萬元購買了一塊五百多平米的土地及該土地上的房屋。雙方商量好價格后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
一晃15年過去了,這片區域要拆遷,按照房子的價值預估,魏女士將得到419萬元的拆遷款,而就在這時,當初賣房的房東母子突然跳了出來,表示他們也應該享有這筆拆遷款,還將魏女士給告上了法庭!
更令人沒想到的是,法院竟然判當年的購房合同無效!白紙黑字的合同怎么就無效了呢?
2003年7月18日,時年33歲的下崗女工魏女士在報紙上看到一則賣房廣告,上面寫著西城菜市場附近有房屋院落整體出售。魏女士在看到此消息后便動了心思,因為下崗早,她就想用手里的閑錢做點什么,于是在看到這個賣房廣告后,她就毫不猶豫地決定買下來。
當時房屋的主人是劉亞云,房屋是其丈夫田忠林的名字。但在前不久,她的丈夫因病去世了。由于為了給丈夫治病,她花光了家里的積蓄還欠了一屁股的債,看著還有兩個兒子要撫養,沒有辦法的劉亞云只能將自家的房屋整體出售來換取生計。
廣告剛刊登出來時,很快就有幾個買家來聯系,但他們出價大都是在十萬左右,價格太低了,劉亞運就沒有出售。而恰在此時,想要買房的魏女士就看到了這個廣告,并主動跟她聯系,在看完房子商量價格時,魏女士聽說了劉亞云的遭遇后,身為女人的她,知道劉亞云生活的不容易就動了惻隱之心,她在兩人約定的數額上又多加了5000塊,幫她湊了十六萬整,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
對于魏女士的舉動,劉亞云非常的感動,為了表達誠意,她在當年的購房合同上不但簽上了自己和已故丈夫的名字,還讓兩個兒子也都簽了字。可以說這是一份萬無一失的合同,但即使這樣,變故還是發生了。
2018年,隨著城市化改建,當地制定了一份棚戶改造計劃,魏女士當初買的這個地方被列入了拆遷范圍,這讓她一下子從房東變成了拆遷戶,可正當她高興的時候,劉亞云帶著兒子找上了門。她先是感激十五年前對自己的幫助,然后又大倒苦水,之后更是話鋒一轉,表示這個房子本來就是他們家的,現在拆遷了,理應分給他們點錢,當然也不多要,就拿一百五十萬的零頭就行!
這魏女士聽后當然不會同意,從買房到現在十五年了,他們之間都沒有任何聯系,現在拆遷了就跳出來想要分一杯羹,哪有這樣的好事!
于是魏女士不想再聽她胡說,便將她請了出去。本以為這事可以平息,可令她始料未及的是,2018年3月,魏女士突然收到了法院的傳票......
“法律條文有規定,城鎮戶口不許買農村宅基地”
原來劉亞云母子找到了當年和魏女士簽署合同的致命漏洞,1999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在第二條規定中:農民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準城市居民占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
2003年,劉亞云的房子正屬于農村宅基地的性質,而魏女士恰好又是城市戶口,因此,2018年5月30日,人民法院對魏女士的案子做出一審判決,根據《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確定原被告雙方簽訂的買賣無效。
對于這個結果魏女士當然不服,拆遷之所以能拿到419萬的補償款,主要是因為她把原來的房子擴建了三倍,還都東跑西跑辦理了房產證,要不然就不可能拿到這么多錢!看著自己辛苦得到的拆遷款就這么被人奪取,魏女士心里很不甘!
于是,2018年10月魏女士將劉亞云、田軍及田浩告上人民法院,希望能夠拿回屬于自己的財產!
為了更好的判決此案,了解核實當年是否有簽訂拆遷協議及拆遷款項的組成部分事宜。棚戶改造征收服務站的工作人員如實告知當年魏女士簽訂了拆遷協議,并說拆遷款包括房屋宅基地按照規定的款項及加上團簽獎兩部分組成分別是房屋補償款的323萬,團簽獎的96萬!
法院經過審理認為,雖然判定了買賣合同無效,但是考慮到買家的無辜,因為畢竟這份合同的都過去15年了。再加上魏女士當年也花了51萬對房屋進行了改造及擴建,在擴建的284.81平方中,劉亞云一分錢沒出,完全是魏女士自己的貢獻,所以這一部分對應的房屋拆遷款,屬于魏女士一人。
之后法官又從誠實守信的角度判斷雙方在履行合同時對于責任進行了劃分。法院認定賣家對合同出爾反爾應該負主要責任,買家魏女士負本案件的次要責任
最終法院判決,在這筆419萬的拆遷款中,魏女士享有百分之七十,劉亞云享有百分之三十。除去284.81平方的拆遷款,劉亞云所建房屋為146.15平方也就是140萬3千,在這140萬3千中扣除魏女士當初買房的16萬,大約還剩124萬,不過劉亞云一家只占百分之三十也就是分的37萬2千,魏女士總共得到了382萬多。到此這個案件終于落地!
看完此事只能說,做人還是要腳踏實地,誠實守信,一定要有契約精神,不要一味地見錢眼開!當然,凡事也要留個心眼,畢竟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