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租房申請條件及拆遷補償款分配
來源:上海房產律師網 作者:上海律師 時間:2014-07-21
核心內容:公租房申請的條件是什么?公租房拆遷補償款誰有權分割?公租房的拆遷補償款如何分配?下文,上海房屋拆遷律師為您詳細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第一、公租房申請條件是什么?
(一)公租房申請條件是什么?
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對象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包括已通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資格審核尚在輪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難家庭。
凡年滿18周歲,在主城區工作的本市無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后就業人員及進城務工、外地來主城區工作的無住房人員,均可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申請戶型:申請人根據共同申請人數可作如下申請:
1人申請單間配套,
2人可申請一室一廳,
3人可(家庭成員只有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按3人)申請兩室一廳,
4人及以上可申請三室一廳。
已通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資格審核正在輪候的家庭,可直接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申請輪候公共租賃住房。
(二)公租房租賃期限是多久?
公共租賃房租賃的最長期限:
1、公租賃期限最長為5年,合同期滿承租家庭應當退出住房。
2、承租家庭需要續租的,應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提出申請,由產權單位會同相關單位復核,符合條件的續簽租賃合同。
3、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條件暫時不能騰退承租住房的,租賃合同期滿后給予2個月過渡期,過渡期內按同類地段類似房屋市場租金收取租金。過渡期屆滿后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房屋產權單位規定的標準收取租金,具體在租賃合同中約定,拒不退出行為記入信用檔案。
第二、 公租房拆遷補償款誰有權分割?
公租房在面臨拆遷時,會涉及到對拆遷補償款的分割,關于拆遷補償款,涉及到誰有權分割問題,公租的拆遷補償款如何分割呢?其中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 哪些人有權分割拆遷補償款?
1、戶口限制:在被拆遷居住房屋處有住處的常住戶口,已實際居住一年以上,并且無其他住房或者雖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難的人”。
2、因結婚而在被拆遷公有住房內居住的。
具有住處的常住戶口,至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因結婚而在被拆遷公有住房內居住的,即便居住未滿一年,也視為同住人。但其在該處取得拆遷補償款后,一般無權再主張其他公租房拆遷補償款的份額。
3、因結婚而在被拆遷公有住房內居住滿五年的。
無住處的常住戶口,至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因結婚而在被拆遷公有住房內居住滿五年有權分割。
(二)哪些人無權分得拆遷補償款?
1、將本來享有的他處公有住房權利予以處分,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
將原來的公租房權利處分,比如將安置房出售或未將補償款購房,因為已享受過公租房權利,因此無權再次享受。
2、獲得單位購房補貼款后已有能力購房而不購房,仍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共同居住人。
3、已在他處公有房屋拆遷中取得貨幣補償款。
第三、公租房的拆遷補償款如何分配?
關于公租房的拆遷補償款的分配主要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則分割。在這個問題上,承租人在下列特殊情況,可以享有拆遷補償多些:
(一)可以酌情多分配的: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屬于年老體弱,缺乏經濟來來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補償款,無法見得房屋保證其正常生活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租房承租權時額外支付過較多款項的。
3、對公租房內居住的未成年人實際承擔監護義務的。
(二)有兩處以上公租房承租人的,其對各處被拆遷公租房的補償款均有權主張分割。
上一篇:買賣不破租賃的概念及限制
下一篇:哪些房屋租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