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賃合同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來源:上海房產律師網 作者:上海律師 時間:2014-10-14
核心內容:本文主要由上海房屋買賣律師為大家詳細介紹關于租賃合同中止的情形,供大家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租賃合同中止的情形】
對于租賃合同中止的情形,我國合同法中有明確的規定,租賃合同中止情形具體規定如下:
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同時收回房屋。由此造成損失,由承租人賠償:
(1)、將承租的房屋擅自轉租;
(2)、將承租的房屋擅自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將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結構或改變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積6個月以上的;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6)、公有住房無正當理由閑置6個月以上;
(7)、故意破壞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規規定其它可以收回的。
出現以上八種情形租賃合同都可以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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