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辦理房產贈與公證?
來源:上海房產律師網 作者:上海律師 時間:2018-06-04
摘要:在沒有房產證之前,夫妻間贈與房產,除簽訂贈與合同外,建議辦理房產贈與公證,以免贈與方反悔,那么如何辦理房產贈與公證?
一、如何辦理房產贈與公證?
1、辦理贈與公證由贈與人住所地或贈與行為發生地公證處受理。贈與不動產的,也可由不動產所在地公證處受理。
2、辦理贈與公證申情人應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
(1) 贈與人的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通行證復印件);
(2) 贈與書;
(3) 贈與物清單及權證明,如房產證、存單等;
(4)贈與物為共有財產的,應提供共有人同意將財產贈與他人的書面意見;贈與物為集體的,應提交該集體組織成員同意贈與的書面意見;贈與物為全民的,應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贈與的文件;
3、贈與公證注意事項:
(1) 贈與人為公民的,贈與公證不能委托他人辦理。
(2)贈與標的物為共同財產或夫妻共有應共同辦理。
(3)贈與標的物應產權清楚、無爭議、無抵押、留置、擔保等情況。
(4)贈與行為應是將個人財產無償贈與他人的行為,不能有故意規避法律的行為。
二、夫妻間房產贈與必須公證嗎?
2016年7月5日,司法部發布關于廢止《司法部、建設部關于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的通知。該通知中曾明確規定繼承房產、為處分房產而設立的遺囑、接受贈與房產、涉外和涉港澳臺的房產所有權轉移等四種情形必須進行公證。而該通知的廢止表明上述四種情形將不再進行強制性公證。也即是說房產贈與是否辦理公證,由當事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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