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后購房未過戶離婚怎么處理?
來源:上海房產律師網 作者:上海律師 時間:2019-02-26
摘要: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用夫妻共同財產購置房屋,但未辦理過戶手續,那么,離婚時該怎么處理?
一、婚后購房未過戶離婚怎么處理?
根據我國《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離婚時雙方當事人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二、夫妻婚后購房離婚怎么分配?
1、婚后一方或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買房,取得房產證的。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購房,共同還貸。不管房產證登記在哪方名下,該房產理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房產分割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2、婚后雙方父母出資買房,夫妻共同還貸,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的。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婚后雙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的,該房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占有。
在離婚房產分割時,如果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按照出資比例分割。對于償還的貸款,如果夫妻對財產沒有約定的,償還貸款的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就不需要分割了。
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的的。
這種情況,首付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方的子女,離婚時該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對首付部分應認定為出資子女的個人財產。共同還貸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離婚時不予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