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購房定金一般交多少?
來源:上海房產律師網 作者:上海律師 時間:2018-10-17
摘要:房屋買賣是一筆金額很大的交易,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如約履行,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購房者往往會約定定金條款,約定支付定金的數額、支付期限等內容。那么,購房定金一般交多少?下面小編來講解一下關于購房定金的相關內容。
一、購房定金一般交多少?
根據擔保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超過的部分不屬于定金,不適用定金罰則。
比如:商品房的價格是100萬元,那么認購書中規定的購房定金就不能超過20萬元。
二、定金合同成立要件
合同法上合同成立的要件:
1、要有兩個以上合同當事人;
2、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定金合同除需具備一般合同的成立要件外,定金的成立須由當事人訂立書面合同。
三、定金合同生效要件
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
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合同內容合法。
定金合同的生效除具備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外還需具備以下特殊要件:
1、定金合同以主合同的有效為前提。主合同無效或被撤銷時,定金合同不能生效,已交付定金的一方有權要求返還定金;
2、定金合同為實踐性合同,以定金的交付為要件;
3、定金的數額應少于合同應給付的款項,其具體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能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四、定金合同的法律效力
定金合同生效后,發生如下法律效力:
1、定金是主合同成立的證據,交付定金的書面證明可以證實主合同的存在。
2、定金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非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3、定金在主合同履行后,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4、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同時須承受定金罰則,既交付定金一方違反合同所付定金不予返還,收受定金的一方違反合同應雙倍返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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